備注:1、上表所列價格、除貧困縣農業生產用電外,均含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.196875分錢。2、 上表所列價格,除農業生產用電外,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.26分錢,地方水庫移 民后期扶持資金0.05分錢。3、 上表所列價格,除農業生產用電外,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,其中:居民生活用電0.1分錢,其他用電1.9分錢。